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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检查,年年得不到彻底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突出农村更严重 本报讯“关于水污染的问题,年年都检查,年年都有成效,但年年都得不到彻底的解决。”昨(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交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暗访:饮用水源隐患突出 6月初,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兵分四路对全省的饮用水源污染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本报记者也随检查组到南充一线进行了实地了解。检查组发现全省水污染问题仍然突出。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突出,是全省水污染问题的表现之一。目前,全省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共29个排污口,仅取缔和关闭13个排污口,其余16个排污口的取缔和关闭进展缓慢。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严重影响城市饮用水源安全。 此外,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城镇生活污染仍然严重,环保基础设施不适应治理的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对本地区有的企业采取偷排、暗排、漏排方式,将大量污染物肆意排入水域的行为姑息迁就。尤其是在农村,大量农民饮水质量不合格。广大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还是空白,农村水源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建议:取缔10余个排污口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对省政府提出了五大意见,希望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三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建议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按照既定时间,坚决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10余个排污口,并确保不再有排污口危害饮用水源保护区。 针对全省14个市已无水环境容量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制定环境容量管理办法,对流域布局实行科学化、法制化管理。 ■立法:《排污管理条例》有望提上议程 记者在报告中了解到,目前,四川省污水排放的污染比较严重,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的问题十分突出。“我省畜禽养殖今年排放氨氮约79万吨,分别是工业排放量的13倍和38倍。”委员康宁进一步提到,“《四川省排污管理条例》是很有必要提上议程的,需要用法律来规范各种废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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